美国司法部根据《美国残疾人法案》,发布了残障人士无障碍网络访问指南


根据司法部新的《美国残疾人法案》指南,受覆盖的实体必须为残障人士提供商品、服务、项目和活动的无障碍网络访问路径。

实体可在如何提供访问路径上“进行选择”和“具有灵活性”。

该指南没有澄清或以其它方式解决在实体提供无障碍网路访问时,所面临的几个关键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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